2013年2月16日 星期六

尚志 (3579)



尚志 (代號3579) 現金股息相關事件
日期
股價
事件說明 (左欄上市前之股價是除息參考價,之後是收盤價)
2007/10/15

ROTC 交易
2008/05/29
$166
除息 $25.02,總額 $1,750百萬,22日後支付
2009/07/23
$68.2
除息 $6,總額 $463.44百萬,99(10/30) 後支付
2009/12/23
$84.7
TSE上市,現金增資10,628千股,承銷價 $48,募資 $510百萬
2010/07/15
$91.2
除息 $2.2,總額 $211百萬,39日後支付
2011/08/15
$59.3
除息 $1.8,總額 $185百萬,46日後支付
2012/6/21
$34
股東會通過;不發放股利,於適當時機辦理30,000千股以下額度之現金增資
尚志在2009年創下本樣本中第5長的間隔週期,遠高於前一年的22日。(若將研究樣本限定為在TSE上市期間之樣本,則須排除上述二樣本。) 雖然,尚志未出現類似帝寶,以現金增資金額,支付應付股息之行為,但該公司卻顯露出資本規劃與財務管理的缺陷,例如:逐年縮減現金股息、間隔週期劇烈變動,與目前計畫大規模現金增資。該公司逐年衰退的股價,支持本研究的主張:異常高的除息日至發放日間隔週期,可釋放出該公司的負面訊息。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1/03/27 發言時間 15:27:21
發言人 施怡光 發言人職稱 業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852130分機2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長期資金籌措方式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1/03/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3/27
2.公司名稱:尚志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董事會通過長期資金籌措方式。
6.因應措施:
為因應公司營運成長所需,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
情形,於適當時機依法辦理發行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
外存託憑證等方式(擇一或二者以上搭配)以籌措長期資金。惟若以發行普通股方
式募集資金,其發行股數以不超過30,000仟股為原則,並得分次發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010/06/21股東會,決議通過「期資金籌措方式」按,與不發放股利。
序號 1 發言日期 2012/06/29 發言時間 21:45:04
發言人 施怡光 發言人職稱 業務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852130分機201
主旨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一審刑事判決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1/06/29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當事人:林蔚山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100年度金重訴字第5號
2.事實發生日:101/06/29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就本公司董事長因違反證券交易法乙案一審判決。
4.處理過程:當事人已委請律師處理後續上訴事宜。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林蔚山董事長關於通達乙案經板橋地方法院於6月29日判決有罪,林董事長對
判決結果深感遺憾,完全不能接受,將委由律師上訴,於二審程序中再向法院說明並
釐清疑義,以求清白。
本公司相信林董事長的清白,並支持董事長上訴以釐清事實,證明其清白。
本公司營運、財務與業務一切正常,不會受該案影響。林董事長無私奉獻公司良多,
將一如往常,堅持「正、誠、勤、儉」之經營理念,帶領本公司經營團隊創造永續的
志業。
2009.07.08公告之表單A,沒有發放日期
(三)辦理過戶方式:
一、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8年07月25日起至98年07月29日止停止股票轉
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8年07月24日下午四
時前駕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
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至98年07月24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
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俟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發放,屆時併同現金
股利發放日另行公告外,並分函各股東。
八、特此公告
2010.07.01公告之表單A,在第七項公布發放日期
(三)辦理過戶方式:
一、依公司法一六五條規定,自99年7月17日起至99年7月21日止停止股票轉讓
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99年7月16日下午四時前
駕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2-23826789)辦理過戶手
續。(郵寄過戶者,以至99年7月16日郵戳日期為憑)。
二、凡參加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
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其他:
七、其他應公告事項:
本次之現金股利訂於民國99年8月23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八、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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