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 星期五

Writing a new paper on stockholder meeting (closed)

http://www.twse.com.tw/docs1/data01/market/public_html/990115-0991700149.txt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函
受文者:如行文單位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臺證上字第0991700149號
速別:普通件
附件:無

主旨:有關「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股東常會開會日期事前申報機制」,各公司應配合辦理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為改善股東常會開會日期過於集中情形,本公司已擬訂相關申報機制並報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備。
二、前揭申報機制規劃如下:
(一)原則:採取每日限額管制,即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每天召開股東常會之家數不得超過一定數量。
 (二)適用對象:所有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惟採通訊投票之公司不受每日家數限制(仍需申報)。
 (三)運用機制如下:
            1、線上點選系統:藉由公開資訊觀測站認證申報系統申請後,立即得知申請結果(不需同時發布重大訊息)。
            2、上線點選期間:會計年度採曆年制公司應於每年3月15日前,非採曆年制公司應於每營業年度終了後75日內初次登記,且於公告申報股東常會召開前均可修改,採先申請先登記制。
            3、每日點選限額:每日召開股東常會之公司開放點選家數不超過200家,系統會顯示每日尚可點選家數餘額。
            4、每家公司限點選1日。
            5、申請後再行召開董事會並決議通過股東會召開日期,及發布重大訊息等後續作業。
三、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系統刻正建置中,擬於99年2月1日9時上線,另為使公司熟悉操作介面,自即日起至1月22日止,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認證申報系統測試網站」(http://siitest.tse.com.tw)點選「召開股東常會日期事前登記作業」操作測試系統。
四、為配合前揭申報機制之實施,已修改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並於99年1月15日臺證上字第0990001636號函公告。

正本:各上市公司、各證券承銷商
副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總合股務資料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為避免股東會召開日期過度集中,以保障股東行使股東權,金管會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建置「上市(櫃)及興櫃公司股東常會開會日期事前申報機制」系統,自99年度起實施,各公司應於每年3月15日前,先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認證申報系統,登記當年度股東常會召開日期,每日開放登記家數不超過200家,惟採通訊投票之公司不受限制。自101年度起,再將每日開放登記召開股東會家數由200家調降為120家。又為更有效達到股東常會開會日期分散效果,自102年起,每日召開股東會家數上限修正為包括強制採行電子投票之公司。自104年起,上市(櫃)及興櫃公司每日召開股東常會家數限額由120家調降為100家,自願電子投票公司則不受每日100家限制,以保障股東權益。

19 March 2015.

On 10 February 2015 (Tuesday) ...

(2015年補充: 已刊登)

Liu, J.C. & Mark Yeats (2015). The anomaly of 28 days between the ex-dividend and payment dates in Taiwanese stock markets. Asian Economic and Financial Review, 5(9), 1091-1118. Available at: http://ssrn.com/abstract=2396290 (臺灣股市除息日至發放日間隔群聚在28天之異常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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